2009年2月22日 星期日

一件小事

昨天下午兩點半 和瑞祥一起去吃午餐
就是在貪吃街中間的裕記茶餐室
選擇的原因是我想吃飯 然後它剛好有賣飯

吃飯時 正在天南地北間
有個自稱是馬口兒童之家的人來賣點東西

首先 她出示了證件和一些兒童之家的檔案
然後 說了一些大家都耳熟能詳的台詞
賣的東西有筆記本 牙刷等小東西 一律賣十塊馬幣

我的反應很簡單 從頭到尾都在吃飯 連眼角都沒看向她一眼
而瑞祥則是似有似無地聽著 然後等她講完時拿出十塊錢給她
并表示不需要那些東西 接著她就開了一張收據給瑞祥
然後在道謝聲中走了

很明顯 故事到了這邊就要講道理了

瑞祥給她錢的道理 和我不給她錢的道理 是一樣的
只不過立場相反而已
瑞祥覺得 如果她是真的 那麼不辭勞苦為了小孩子們籌錢 不給真是不近人情
我覺得 如果她是假的 那麼給了她錢不只幫不到小孩子 還助長了社會的歪風

其次 如果我真的想幫那些小孩子 大可自己跑去兒童之家當義工或捐錢甚麼的
因此 立場的選擇 對我而言不是甚麼難事
但也因為我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在一些事情的處理上可以說是不近人情
基本上就和壞蛋沒甚麼兩樣了 雖然我本來就不是甚麼好人

合理不一定對 不合理肯定錯
這是我受過的教育 也是我處事的態度
因此一件事錯的機率永遠大於對的機率
帶著批判的眼去看人事物 我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4 則留言:

  1. 瑞祥的心肠还真好,
    对到我的话只好摇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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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希望不會好心做壞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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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反而是瑞祥这一中的
    我给了是因为我真心想帮人
    我没有给 如果他是真的呢?
    如果他骗我 那时她自己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人的良心是很难说的
    只要我们觉得对得起良心
    其实给不给都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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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無論是哪一種....都改變不了這個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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